2026-04-28 18:10:08
****受****委托,对**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市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资金来源:专项债+上级资金+县财政配套
1.3建设地点:**县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瓦店镇、**镇、白璧镇、高庄镇、崔家桥镇、韩陵镇共9个乡镇。
1.4项目概况:主要包****水厂(站)至村庄老旧管网49km,改造村内老旧管网2083km。
1.5项目总投资:28815.68万元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1.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后续工作完成时间由业主根据项目进度需要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确定。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2.1 定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15时00分。
2.2 定标地点:**市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定标室。
2.3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80994R
中标价:****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陈栋
证书编号:鲁250********003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后续工作完成时间由业主根据项目进度需要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确定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6日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禹汇洋
联系电话:159****3452
招标人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梦雨 葛明博 吴亚景 张兴军
联系电话:180****8785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2203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2-****302
监督部门邮箱:****@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