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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已完成CY-01、CY-02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同时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根据上述要求,现将CY-01、CY-02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情况进行公示:CY-01、CY-02地块内土壤关注污染物的风险表征结果表明,污染物风险为人体健康不可接受水平;须实施修复管控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