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G243**县沙坪至澄溪段新改建工程(一期)二标段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已由 ****委员会 以 渝发改交通〔2025〕5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体为西南-东北走向,起于**县澄溪镇(**界),经**镇、黄沙镇、**街道、桂溪街道,向北延伸并入国道G243。路线全长约26公里,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7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标准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项目分三标段招标,本次招标二标段,桩号为K3+725.625-K19+565.659,全长15.84公里(含利用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0.00元
2.4 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施工阶段(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2)治商变更索赔费用的审核;(3)审核该项目工程变更及新增工程预算、并参与评审工作;(4)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收集与造价有关的图文影像资料:(5)建筑材料认质(审核)价、工程中间计量及进度款审核,负责每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前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及价的核实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支付审核表;(6)参加工程例会及有关专题会议;(7)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如有);(8)审核合约管理以及协调合同争议;(9)完工后的结算审核并出具满足二次审核要求的报告;(10)配合、协调二次审计部门或财政评审、完成项目审计工作;(11)接受造价方面的口头咨询和委托人要求咨询的其它事项。
2.5 服务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协助委托人完成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工作、移交全部资料至委托人为止。本项目预计服务期 1095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街道明月二路215号 | 地 址: | **市**区金开大道1228号大雅金开国际1栋9-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龚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 电 话: | 182****4965 | 电 话: | 185****086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