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站前路南侧学砚湖公园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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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国土**、能源、其他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4-28
名称: 关于**市****侧学砚湖公园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8
主题词:
关于**市****侧学砚湖公园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8

公示说明:

****储备中心申请调整位于**市****侧学砚湖公园地块的规划条件。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该宗用地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地块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24〕085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34619.88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米。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详见附图):

1、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

2、用地面积:34812.13平方米;

3、0.01≤容积率≤0.1;

4、建筑密度:<7%(配套服务设施建筑占地);

5、绿地率:≥70%;

6、建筑高度:≤12米。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5个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配件要求:5个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街道办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附:2026(控)G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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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



附件:

1.2026(控)G02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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