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快线木秀坑村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快线木秀坑村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
| 2026-04-28 | ||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02MADN72DC63 | |
| ****联合体成员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79525Q | |
| **** | 合同金额****3528.00 | |
| **** | 合同单位****联合体成员 | |
| 1 | 合同签署时间2024-07-20 | |
| 工程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
| GF-2020-0216\n\n\n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n\n工程名称:****快线木秀坑村基础设施工程\n工程地点:**市**区北组团**快线西侧\n合同编号: \n发包人:****\n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 \n承包人(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 ****公司 \n签订日期: \n\n 中华人民****建设部\n制定\n ****总局\n\t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n发包人(全称):****\n承包人(全称)(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 **** 、承包人(全称)(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 ****公司 \n\n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快线木秀坑村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n一、工程概况\n1. 工程名称:****快线木秀坑村基础设施工程。\n2. 工程地点:**市**区北组团**快线西侧。\n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n4. 资金来源:本****财政局统筹解决。\n5.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 。\n6.工程承包范围:(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实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编制、包相关配合服务。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设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n二、合同工期\n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7 月 20 日。\n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0 日。\n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19 日。\n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n\n三、质量标准\n工程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n\n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n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陆佰万零叁仟伍佰贰拾捌元整(¥ ****3528.00 元)。\n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n(1)施工图设计费(含税):\n人民币(大写) 陆拾肆万柒仟零陆拾肆元整 (¥ 647064.00 元),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为 1.00 %(大写:百分之壹点零零 ); \n(2)工程费(含税):\n人民币(大写) 叁仟伍佰叁拾伍万陆仟肆佰陆拾肆元整 (¥ ****6464.00 元),工程费下浮率为 1.00 %(大写:百分之 壹点零零 ); \n\n2. 合同价格形式:\n合同价格形式为 其他形式合同 。\n(1)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最终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按照施工图设计费签约合同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该结算价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n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须承包人中的设计单位配合工作的,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设计费用。如设计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不配合发包人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完成工作,所须费用从设计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因设计单位拒绝配合而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讨赔偿。\n(2)工程费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由发包人委托有造价资质的造价单位按工程所在地最新季度信息公布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n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按相关要求编制工程结算书,结算时工程费按施工期项目实施地关于计量计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乘工程费下浮率按实结算,其中人材机以施工****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为准,信息价中没有的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市场询价以签证方式确认。\n结算时按实结算且执行工程费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n\n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n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周杨 。\n本合同的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担任,二者为同一人,合同中有关项目经理权利和义务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n\n六、合同文件构成\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n(1)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n(2)合同协议书;\n(3)中标通知书;\n(4)专用合同条件;\n(5)承包人违约责任明细表;\n(6)发包人要求;\n(7)施工图财审审定预算价;\n(8)图纸及各阶段提供的设计资料;\n(9)招标阶段价格清单;\n(10)招标文件及答疑;\n(11)通用合同条件;\n(1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n(13)承包人建议书。\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n\n七、承诺\n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n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n\n八、订立时间\n本合同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订立。\n\n九、订立地点\n本合同在 **市**区 订立。\n\n十、合同生效\n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盖章签字后 生效。\n\n十一、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n\n\n发包人:(公章)\t承包人(牵头人,施工单位):(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签字)\t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签字)\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02MADN72DC63 \n地址: **市**区兴云西路247号 \n邮政编码: 527300 \n法定代表人: 钟啟云 \n委托代理人: \n电话: 0766-****879 \n传真: \n电子信箱: \n开户银行: \n账号: \t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79525Q\n地址: **市**大道北55号主楼六层 \n邮政编码: 524400 \n法定代表人: 林华锋 \n委托代理人: \n电话: 0759-****688 \n传真: 0759-****788 \n电子信箱: / \n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n账号: 201********01205801 \n\t\n承包人(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公章)\t\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签字)\t\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282040\n地址: **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n邮政编码: \n法定代表人: 程炜钢 \n委托代理人: \n电话: 025-****6363 \n传真: 025-****6363 \n电子信箱: / \n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n账号: 999********0201 \t\n\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