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基本信息
1.原项目编号:****
2.原项目名称:****新一代智能技术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二期)装修部分设计项目
3.原公告发布媒介:《********管理处网站》《********学院网站》
4.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1日
二、更正内容
1.原公告采购需求中的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需求是对新一代智能技术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二期)建设模块进行设计,包括小米AIOT创新中心(200平米)、小米AIOT****中心(100-200平米)、Openvela实训室(100平方),共计约500平米。设计风格、色彩搭配、平面布置、场地安全等内容均需要****公司对小米培训和实训的基本要求,并要兼顾与一期设计风格的一致。(详见争性磋商文件)
修改为: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需求是对新一代智能技术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二期)建设模块进行设计,包括Openvela实训室(约100平米)、小米AIOT创新中心(约100平米)、小米AIOT****中心(约160平米),共计约360平米。设计风格、色彩搭配、平面布置、场地安全等内容均需要****公司对小米培训和实训的基本要求,并要兼顾与一期设计风格的一致。(详见争性磋商文件)
2.原公告获取文件时间:
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修改为:
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09时00分前(**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9日09时00分(**时间)",现均更正为"2026年5月9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进校方式不变,仍需关注"**经贸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在"智慧校园"栏填写"访客预约"申请,被访人员:袁小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小雨
联系方式:186****5230
联系地址:******校区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