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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25年11月,****医疗保障局、****委员会****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专项核查,发现该院存在病历资料管理不规范、诊疗流程存瑕疵、用药不合规、医疗费用收取不合理等问题,违反《**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暂停其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暂停服务期间,该院高度重视核查指出的问题,对照发现问题完成了病历管理、诊疗流程、用药规范、费用管控等全流程整改工作,并通过我局复核验收,已符合恢复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条件。根据《**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从2026年5月1日****医院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资格,即从2026年5月1日起工伤参保职工在该院就诊的合理合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该院后续须严格遵守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相关规定,规范诊疗服务与收费行为,我局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与动态考核,对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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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