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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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

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

2.3 建设内容:苏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5幢厂房整修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50484万元

2.6 工期: 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 2023年 4 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维修改造工程(装修、**除外),质量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3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最高限价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递交地点:**市**区越溪街道**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8.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8.2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标书代写

(2)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3)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区建设工程项目****住建局招标办。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越溪苏街111号

联系人:许仁雄 联系电话:/

10.2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重楼路9号10楼

联系人:姚怡君、胡菁菁 联系电话:0512-****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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