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9369
地 址:****中心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锂辉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开发区C区
****
******公司
****经济开发区C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洗选区一侧设置铺布溜槽、摇床等设备,采用“磁选+铺布溜槽+摇床重选”工艺进行钽铌精矿回收,钽铌精矿回收对象为项目洗选出的锂辉石精矿。项目技改后全厂洗选规模不变(150万吨/年),新增钽铌精矿产品100吨/年,锂辉石精矿产能调整为25万吨/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5万元。
1.废水:项目选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浓密池絮凝沉淀处理,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成品库渗滤液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处理,回用于球磨及浮选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经济开发区C****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经济开发区C****处理厂处理,****园区企业作为工业用水,不外排。
2.废气:项目原料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球磨上料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并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废气(低氮燃烧)及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管道收集,经“旋风+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由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泥浆泵、空压机、摇床、磁选机以及各类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废包装袋等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尾矿(长石粉)、****瓷厂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