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札(Ⅱ标)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订正)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3日
我方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因【信息录入有误】,现对原公示内容予以订正,以本次重新发布的公示内容为准。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万元) | 得分 |
| 一 | **** | 朱君 | 17360.1688 | 97.37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1 | **** | 朱君 | 川151********04577 |
3、否决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集团****公司 | 1.“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省送****公司 | 1.“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4 | 中建八局****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5 | 中建八****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6 | ****集团东北****公司 |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1.“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信息:标段(包):****贡札(Ⅱ标)光伏发电项目施工(B标段)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万元) | 得分 |
| 一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刘政 | 15961.3650 | 96.4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1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刘政 | 京111********04206 |
3、否决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集团东北****公司 |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中建八****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3 | ****集团西北****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4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5 | **省送****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6 | ****集团****公司 | 1.“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8 | ****集团有限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9 | 中建八局****公司 | 1.技术投标文件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异常一致”情形。 |
| 10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1.“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 合同名称 | 竣工时间 | 备注 | |
| **** | **县**“1+N”项目II标500MW光伏电站项目标段三EPC总承包 | 2024.12 | A标段中标候选人 |
| ****电站水光****电站EPC总承包 | 2023.11 | ||
| ****电站水光****电站EPC总承包 | 2024.5 | ||
| 中电建**2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025.5 | ||
| ****公司2023年第一批光伏项目施工承包 | 2025.3 | ||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电站水光互补210MW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2023.9 | B标段中标候选人 |
| 中绿电**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4.6 | ||
| **安曲光伏一期25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 | 2025.8 | ||
| 鲁能**20万千瓦光伏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3.8 |
投诉电话:400-****515 投诉邮箱:****@zntianyin.com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6:3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