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84.8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场地建筑面积应≥9500 ㎡,房屋产权清晰、结构安全、配套设施完善,****中心正常办公需求。租用年限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84.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1、****中心作为综合性便民服务单位,承担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业务连续性要求极高。场地建筑面积应≥9500 ㎡,现办公场所满足面积要求,且已按“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要求完成信息化改造、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若变更租赁场所,将导致窗口停业、业务中断,对市民及相关单位正常办事造成严重影响。续租现址可确保政务服务无缝衔接,切实做到服务于民、便捷于民。
2、****中心房产前期己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专业化装修及设施配置,具有显著的不可移动性特征。重新选址将涉及巨额重复投资,包括装修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迁移、设备重置及搬迁费用等,造成原有设施巨大浪费和财政资金损失。续租现址可直接利用现有办公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实现公共**配置最优化
3、该房产地处**主要干道,已形成“一站式”集群效应,方便企业群众集中办事。经采购人多方考察,主**及周边对外出租房屋中,仅该房源在地理位置、产权状况、建筑面积、结构布局、使用功能等****服务中心特殊要求。房屋产权归属单一主体,且在同一区域、同等区位、同等面积条件下无其他可选房源,形成事实上的唯一性。综上所述,续租现址是保障政务服务连续性、节约财政资金、避免**浪费的唯一可行方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黔南州荔****体育中心C栋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冯育新
联系电话:181****2758
联系地址:**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莫主任
联系电话:0854-****080
联系地址:****办事处迎宾大道1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刘文倩、王政
联系电话:177****5021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 .pdf (54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