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路以西,华福大道以南,大徐村村界以北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3.37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5.《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函〔2024〕92号)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8.《******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9.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
10.**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4年6月)
11.《**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3〕189号)
12.《**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以居住用地为主导属性。总用地33.37公顷,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9.96公顷、零售商业用地1.83公顷、供电用地0.54公顷、消防用地4.13公顷、公园绿地2.1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4.72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规划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消防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下限要满足《**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要求。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应低于1.0,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应低于1.2。
3、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0.37万人,依据单元控规,JK05单元淄河大道以北作为1个5-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进行配套。街区所在的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主要在孝妇河以西,双圣路以北,城镇开发边界以东的区域内统筹布局,配置有养老院、****社区医院)、门诊部、商场、餐饮设施、银行营业网点、****中心等设施,各类配套设施齐全。
规划范围所在的5-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主要在孝妇河以西,淄河大道以北,城镇开发边界以东的区域内统筹布局,****小学、****幼儿园、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等设施。规划范围内5-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主要为JK05-01-01****服务站、文化活动站、****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中心。JK05-01-03****社区商业网点。JK05-01-04地块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居住地块按标准配建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等。
4、市政设施
落实单元控规中确定的110kV变电站大徐站、****消防站****消防站,结合商业用地设置公共厕所和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5、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干路**路和华福大道。**路道路红线50米;华福大道道路红线47米。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192(****规划局****分局)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 ****JK05单元01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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