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采购**文旅新媒体
宣传推广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文旅宣传渠道,全方位展现**优质文旅**、特色节庆活动及文旅发展成果,提升**文旅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采购**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二)服务周期: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项目内容
依托抖音、小红书、快手等主流新媒体平台,围绕**县文旅**、特色节庆、文旅业态等核心内容,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宣传推广策划工作。精准打造优质原创内容、策划爆款营销活动,全面提升内容传播力与全网关注度;重点加大**旅文官方账号、****中心官方账号的流量推送与运营推广力度,通过精准引流、矩阵传播、互动运营等方式,扩大两大官方账号粉丝体量与内容曝光量,有效吸引外地游客赴昌旅游,直接带动县域景区游览、餐饮、住宿、文旅消费等业态发展,全力助推**文旅市场复苏回暖与文旅经济高质量增长。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含税),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二、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配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运营策划人员;
(二)须为国有新闻媒体,或具备国家规定的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与申报;
(七)具备较强的文旅宣传营销策划、内容创作及全网推广运营能力;
(八)在旅游行业具备较强的市场化**整合、跨界联动及落地执行能力;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名事宜
本遴选公告****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8:00至2026年5月9日17:00(请于工作日时间提交);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请将密封后的纸质报价材料及电子版光盘,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县**大道58号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9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二)报价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报价材料,所有材料需编制目录、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光盘一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基本简介、项目报价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声明函;
6.**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服务方案、核心团队成员简介、过往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及项目承接能力说明材料;
7.能够体现单位服务实力、行业资质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具备承接本服务项目所需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及履约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四、合同签订
经综合评价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按照公告要求及中选报价,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联系人:陈照美;联系电话:188****8147。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