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地面恢复及改造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地面恢复及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地面恢复及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189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17.51302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4月17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4月28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远程异地评标:**市)
3、磋商小组名单:张博威(采购人代表),成志娟(**市),袁祖响(**市)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00元
大写:壹佰壹拾肆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商****中心社区17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地面恢复及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熊凤领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99663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公司因不满足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初步评审表中,资格性证明材料的要求,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导致磋商无效。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因其提供的投标文件,总价措施项目表中,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季施工增加费,三项费用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计价表(费率)不一致,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4.3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2.54分;最终得分:81.87分
2、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9.3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7分;最终得分:81.33分
3、投标单位:**永轩****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5.6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4.96分;最终得分:75.63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33分;客观因素评分:2分;投标报价算分:24.41分;最终得分:70.74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2.6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2.84分;最终得分:70.51分
6、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3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22.69分;最终得分:67.02分
7、投标单位:**尚筑****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6分;客观因素评分:1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67分
8、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6.33分;客观因素评分:1分;投标报价算分:28.83分;最终得分:66.16分
9、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2.33分;客观因素评分:1分;投标报价算分:22.21分;最终得分:55.54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服务费金额:1345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凯旋南路292号4号院1排3号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138****9519
2 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9楼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371-****2250 135****8877
3 监督单位名称:****财政局
地址:**省****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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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