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和县机动车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办理备案的通知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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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机动车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办理备案的通知
2026-04-29 10:03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机动车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备案工作,全面夯实行业安全监管基础,深化推进机动车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维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保护经营者和承修人合法权益,按照《****运输厅关****维修行业规范管理及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机动车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兴**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及个体工商户从事机动车车维修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摩托车维修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 、备案要求

****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现要求兴**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备案:

(一)备案材料

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二类)备案所需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式两份)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本人办理,还 需提供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4.经营场地(含门头照(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厂房照片、 接待室照片、停车场照片、厂房厂区平面图等)

5.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材料(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 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6.企业章程、组织管理图、岗位管理图

7.技术人员汇总表。含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各相关人 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例:技术负责 人员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汽 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检验人员具有与承修车型相匹配的驾驶证)注:一、二类维修企业根据承修车型不同,需要的人员 配置也不同,具体参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16739.1-2023执行。

8.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需提供设备照片及合格证明 注:一、二类维修企业部分设备允许外协,若维修企业使用外协的,需提供外协合同进行佐证,具体参照《汽车维修业 经营业务条件》16739.1-2023执行

9.企业各种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环保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示在消防设施旁)、进出场登记制度、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程序、工时单价、汽车维修合同、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具有与所承修车型完整有效的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等)

注:制度需提供纸质版。

10.使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设备或工位处)

11.废矿物油转移回收合同、废铅酸蓄电池转移回收合同

1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 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机动车维修企业(三类)备案所需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式两份)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本人 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

4.经营场地(含门头照(与营业执照一致)、厂房照片、接待室照片、停车场照片等)

5.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材料(若采用租赁方式,时间需至少一年以上)

6.技术人员汇总表(含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各相关人 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例:技术负责人 员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汽车 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检验人员具 有与承修车型相匹配的驾驶证)注:三类维修备案根据备案类 别不同,需要的人员配置也不同,具体参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16739.2-2023执行

7.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需提供设备照片及合格证明注: 三类维修备案根据备案类别不同,需要的设备配置也不同, 具体参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16739.2-2023执行

8.企业各种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环保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示在消防设施旁)

9.使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设备或工位处)

10.所承修车型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综合小修 需提供)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需提供废油、废弃物存放位置照片

(二)备案时限

在兴**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于本通知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

(三)提交方式及联系人

申办人持经营备案所需材****服务中心, ****运输局(驻政务大厅窗口)提交。

电话:0474-****387

三、行业指导与执法监管

为使全行业充分认识到未备案属于重**全生产隐患,****维修行业备案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推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宣传告知,优化政务服务,聚力破除维修业户备案中的难点和堵点,提升备案率的效率和质量,兴******执法大队已对全县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进行全覆盖告知,确保了机动车维修业户全面、准确了解备案流程、标准及相关法规要求,备案率得到有效提升,但仍有大部分业户参加培训后未落实备案。

为持续推进备案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收到通知后仍未办理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抄****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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