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审批
河南-许昌-襄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信息时间:2026-04-27 10:33 】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

动态维护方案

(公示稿)

****政府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一、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彰显“十五五”规划的指导方针与目标任务要求,维护经依法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全面统筹发展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开展规划的动态调整与完善工作。

(一)工作背景

城市体检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达成“可监督、可考核、能落地、能维护”目标的核心保障与闭环环节。

体检评估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诊断”环节,动态调整是规划优化的“治疗”手段,二者协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闭环管理的核心机制。通过构建常态化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能够实现对规划实施成效与问题的动态监测,及时研判并反馈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依托规划动态调整、政策优化完善、项目统筹实施等“治疗措施”,可以精准矫正体检发现的指标偏差与空间矛盾,形成“体检—反馈—维护—实施”的规划全周期健康管理闭环。

动态调整机制是适应发展、修复问题、完善闭环、保障项目,让规划“管用、好用、适用”的重要手段。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行的背景下,动态维护机制已成为连接顶层规划蓝图与基层发展实践的关键纽带,是化解规划“静态性”与发展“动态性”矛盾、确保规划从“蓝图”落实到“实际”的核心途径。通过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动态维护体系,能够达成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优化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始终与**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同发力。

落实国家、****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县级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2025年,随着**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批复完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迈入全面实施新阶段。自然**部高度重视总体规划闭环管理体系建设,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常态化动态维护作为强化空间治理、保障蓝图落地的核心抓手,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为各地统筹推进规划实施优化调整指明了工作方向、划定了实施路径。

(二)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展现“十五五”规划的指导方针与目标任务要求,既维护依法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又提升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全面统筹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在相关部门项目生成阶段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在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统筹各项空间需求,协同推进相关专项规划落地、重大项目谋划、选址选线方案比选、规划管控要求比对分析等工作。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开展本次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三)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

2. 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

(3)《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 号)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部、农业农村部令第 17 号)

(5)《****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

(6)《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 号)

(7)《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

(8)《自然**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 号)

(9)《自然****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

(10)《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

(11)《****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 年修订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5 号)

(12)《****办公厅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13)《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5〕411 号)

(14)《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版)》(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6〕37 号)

(15)《******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12 号)

(16)《****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53 号)

(17)《****办公室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与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工作衔接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6〕17 号)

(18)《******厅关于印发〈**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2 号)

(19)《******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 2026 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15 号)

(20)《****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相关政策问答口径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6〕60 号)

3. 技术规范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

(2)《**“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自然资函〔2022〕47号)

4. 相关规划

(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县2024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报告》

(3)相关专项规划

(4)《**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四)编制范围

空间范围:****中心**两个层次。全域侧重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重要控制线、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中心**侧重用地规划布局和城市重要控制线等内容。

时间范围:规划批准实施以来至评估时点的实施绩效,并前瞻性展望至“十五五”期末(2030年)。

(五)编制原则

底线约束原则: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刚性管控要求,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不被突破。

正向优化原则:坚持“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导向,推动三线布局向更优方向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向更集约、更集聚方向优化。

问题导向原则:以规划评估结果为基础,深入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空间矛盾、项目落地障碍等现实问题,找准动态调整的着力点。

需求导向原则:充分衔接“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重大项目需求,确保规划调整精准服务未来五年发展。

(六)核心任务与工作方向

核心任务:重点关注城镇开发边界、中心**用地布局规划、城市重要控制线、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正向优化,衔接纳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内容,同步开展规划分区、其他重要控制线、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等动态维护的其他内容。

基于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尚未获得国务院批复,本次暂不对自然保护地调入调出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自然保护地之外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可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正向优化标准对其进行优化,但要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

工作方向:做好维护内容的正向优化。

城镇开发边界应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和扩展倍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功能更优化。

中心**用地布局规划应在不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确保布局规模和空间结构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中心**用地规划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保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更好落地实施,按需调整详细规划单元划分。

城市重要控制线应在确保布局和规模基本稳定、功能不降低、服务范围不改变、城市更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各类专项规划,细化、优化各类控制线。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应结合“十五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情况,对总体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更新。

其他重要控制线主要根据相关部门最新确定的管控范围线,进一步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矿产**控制线等各类重要控制线。

乡镇主体功能定位主要统筹考虑**禀赋、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和产业基础等,衔接相关规划、名录等,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对位于能源**富集区、历史文化**富集区等区域内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叠加功能类型进行维护。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工作的衔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应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不减少、布局更集中连片、质量有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应确保面积不减少。

二、动态维护核心内容

本次方案主要进行以下内容的维护:

(七)永久基本农田

**县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涉及**市**县**街道、颍桥回族镇、麦岭镇、颍阳镇、王洛镇、紫云镇、库庄镇、十里铺镇、山头店镇、汾陈镇、湛**、茨沟街道、丁营乡、姜庄乡、范湖乡、双庙乡等16个乡(镇、街道),对于以下情形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出:

1.属于移民搬迁后不适宜耕种、零星破碎的地块

2.属于坡度15度以上地块

3.属于生态脆弱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地块

4.属于经核实不符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要求地块

5.属于其他类型的地块

调出总面积434.3817公顷,其中农用地430.2088公顷(耕地315.592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34.3817公顷),建设用地4.1589公顷,未利用地0.0141公顷。拟调入永久基本农田图斑484.8830公顷。

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总规模为80.07万亩,不低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质量提高,农田集中连片度有所提升,空间矛盾有效缓解,农业空间格局更加合理。

(八)城镇开发边界

**县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评估动态维护涉及**街道、颍桥回族镇、麦岭镇、颍阳镇、库庄镇、十里铺镇、山头店镇、汾陈镇、茨沟街道、范湖乡等16个乡(镇、街道)。拟调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7.97公顷,其中新**镇建设用地55.73顷,存量建设用地22.24公顷;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09.64公顷,其中新**镇建设用地60.01公顷,存量建设用地49.62公顷。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4678.05公顷,相比原方案减少31.67公顷,减少部分控制为机动指标。其中4.28公顷为增量机动指标,占新**镇空间的0.11%;27.39公顷为存量机动指标,占基期年现状建设用地0.70%。

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为4709.73公顷,与原方案保持一致,总规模未突破。新**镇建设用地仍为411.198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为1.17,实现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与规模不增加。****开发区规模1529.05公顷,相比原规划增加11.4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更加契合城镇发展布局与产业发展需求,有利于城镇空间的集聚发展与高效集约利用。

(九)规划分区

结合永久基本农田与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对县域规划分区内容进行同步更新维护。

****中心**用地布局

**县2026年度中心**评估动态维护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入、城镇开发边界调出、重点产业项目需求、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保障公园绿地建设、保障**工程等情形,用地调整共涉及69处,涉及面积230.22公顷,共涉及21种用地变化。调整后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供电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消防用地、体育用地、文化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增加;留白用地、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教育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铁路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防护绿地、监教场所用地等减少。

调整****中心**“主**+****开发区南园区”双核引领定位,符合中心**空间发展结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降至121平方米以内,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用地结构与规划指标符合县域发展实际与战略需求。文化用地、体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园绿地人均用地面积不减少,符合正向优化标准。

(十一)城市重要控制线

针对绿线实施率偏低、绿地结构不显的问题,采取“保主放次”的策略,将主干路沿路绿地纳入绿线刚性管控以突出城市景观骨架,取消次干路及支路沿路绿线图斑转为规划绿地弹性管控,在确保绿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提升可实施性。针对黄线设施的问题,结合现状建设条件与产业发展诉求,取消冗余设施,优化市政设施选址,切实保障重点产业与设施的可落地性。本次共调整82个地块,主要位于北汝河以北区域,涉及3种情形。绿线共调整72块,绿线规模由280.60公顷调整为249.69公顷,规模减少30.91公顷,减幅11%。黄线共调整10块,黄线规模由71.74公顷调整为70.51公顷,规模减少1.23公顷,减幅1.7%。

调整后总规模保持稳定,大型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主体位置稳定。未发生重大基础设施的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对城市安全有影响的基础设施予以保留。维护后服务范围更优,能更好地服务周边居民,交通市政便民服务功能更优。

(十二)其他重要控制线

结合历史文化保护相关研究并落实最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数据。将**乾明寺、**城墙、**文庙3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与石羊寺清真寺、紫云书院、黄柳遗址、****档案馆旧址、青冢寺、台王遗址6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调整后,明确具体管控边界部分**县历史文化保护线规模为185公顷。

(十三)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县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58项重点建设项目,不再实施1项,本次动态维护在此基础上新增296项建设项目。动态维护后,重点建设项目数量共353项,充分保障**县“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空间需求。

本次新增重点项目已纳入**县“十五五”规划127项,已纳入**县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66项,由各局委另行谋划46项,已纳入**市重点项目统计57项。

(十四)村庄分类调整

本次调整结合乡镇实际诉求调整11个村庄的村庄分类,涉****社区****社区,****社区,范湖乡为军张村、大郭村、倘庄村、任庄村、纸房村,麦岭镇岗西后村,双庙乡湾王村、湾张村。

调整后全县城郊融合类村庄8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2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87个、整治改善类村庄238个、搬迁撤并类村庄6个。大幅提升了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与落,精准匹配了差异化乡村**政策,为不同类型村庄释放了发展空间,激发了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完整传承了乡村文脉与特色风貌,进一步完善了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提升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乡村**战略高质量落地提供坚实的规划保障。

本方案所有内容和数据均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件:1.县域三条线控制图(维护前)

2.县域三条线控制图(维护后)

3.县域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维护后)

4.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图(维护后)

5.县域历史文化保护线图

6.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维护后)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附件(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