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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35Q9BT0M | 建设单位法人:陈桂彬 |
| 朱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江****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铜业现有厂区内 |
| ****年产3万吨阴极铜、7万吨低氧铜杆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1-C3211-铜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江****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铜业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5.977738 纬度: 25.87448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1 |
| 赣市行审证(1)字〔2024〕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1MA35Q9BT0M001U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600 |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35Q9BT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1MA35Q9BT0M | 验收监测单位:**拓****公司 |
| ****0106MA382NYN8Y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9459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形成低氧铜杆7万吨,阳极铜板3.6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形成低氧铜杆7万吨,阳极铜板3.6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浇铸等工序生产阳极铜板;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连铸连轧、检验等工序生产低氧铜杆;自产阳极炉炉渣,经破碎、熔炼等工序生产黑铜,回用于阳极炉生产阳极铜板。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浇铸等工序生产阳极铜板;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连铸连轧、检验等工序生产低氧铜杆;自产阳极炉炉渣,经破碎、熔炼等工序生产黑铜,回用于阳极炉生产阳极铜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建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配,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阳极炉熔炼系统和富氧熔炼炉系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定排水、烟气脱硫循环水,设备冷却定排水返回富氧熔炼系统淬渣,烟气脱硫水经除铊+沉淀后回用;设备冷却定排水,污染物浓度低,均返回富氧熔炼系统淬渣,不外排。因此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阳极炉和富氧熔炼炉熔炼烟气(含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炉渣破碎粉尘等工艺废气。 项目阳极铜板生产线的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1排气筒(30m)外排。 项目低氧铜杆生产线的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2排气筒(30m)外排。 项目富氧熔炼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3排气筒(30m)外排。 炉渣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存放、物料输送、生产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等的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一般固废:阳极炉炉渣、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360m2),库房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已有1座占地面积为60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除铊+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烟气脱硫不外排(其中铊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限值为5μg/L)。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通过****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绵江;项目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一起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3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炉渣破碎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阳极炉炉渣、边角料、风管铜泥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以及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150m2)。 |
| 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排气筒合并为一根,且排气筒高度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一座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厂区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一座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厂区分区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形成低氧铜杆7万吨,阳极铜板3.6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形成低氧铜杆7万吨,阳极铜板3.6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浇铸等工序生产阳极铜板;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连铸连轧、检验等工序生产低氧铜杆;自产阳极炉炉渣,经破碎、熔炼等工序生产黑铜,回用于阳极炉生产阳极铜板。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浇铸等工序生产阳极铜板;外购废杂铜,经预处理、熔炼、连铸连轧、检验等工序生产低氧铜杆;自产阳极炉炉渣,经破碎、熔炼等工序生产黑铜,回用于阳极炉生产阳极铜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建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配,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阳极炉熔炼系统和富氧熔炼炉系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定排水、烟气脱硫循环水,设备冷却定排水返回富氧熔炼系统淬渣,烟气脱硫水经除铊+沉淀后回用;设备冷却定排水,污染物浓度低,均返回富氧熔炼系统淬渣,不外排。因此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阳极炉和富氧熔炼炉熔炼烟气(含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炉渣破碎粉尘等工艺废气。 项目阳极铜板生产线的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1排气筒(30m)外排。 项目低氧铜杆生产线的阳极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2排气筒(30m)外排。 项目富氧熔炼炉炉膛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石灰-石膏脱硫法”进行烟气处理,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炉膛烟气一并由DA003排气筒(30m)外排。 炉渣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存放、物料输送、生产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等的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一般固废:阳极炉炉渣、边角料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阳极炉收尘灰、风管铜泥、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360m2),库房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已有1座占地面积为60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除铊+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烟气脱硫不外排(其中铊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限值为5μg/L)。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通过****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绵江;项目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一起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3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炉渣破碎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阳极炉炉渣、边角料、风管铜泥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以及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150m2)。 |
| 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排气筒合并为一根,且排气筒高度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一座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厂区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一座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厂区分区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36 | 0.198 | 0.374 | 0.36 | 0 | 0.374 | -0.162 | |
| 0.405 | 0.1 | 0.205 | 0.3 | 0 | 0.205 | -0.2 | |
| 0.0544 | 0.01 | 0.0244 | 0.04 | 0 | 0.024 | -0.03 | |
| 0.003 | 0.001 | 0.002 | 0.002 | 0 | 0.002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5384.81 | 131676.9 | 184211.71 | 32850 | 0 | 184211.71 | 98826.9 | / |
| 22.95 | 4.52 | 4.862 | 22.608 | 0 | 4.862 | -18.088 | / |
| 10.05 | 7.29 | 10.04 | 7.3 | 0 | 10.04 | -0.01 | / |
| 10.487 | 10.35 | 11.981 | 8.856 | 0 | 11.981 | 1.494 | / |
| 0 | 0.33 | 0.33 | 0 | 0 | 0.33 | 0.33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配,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 | 监测期间该企业连续两天厂区生活污水处理总排口监测的pH、COD、BOD5、SS、氨氮、TN、TP浓度****处理厂接管标准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配,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 | 监测期间该企业连续两天厂区生活污水处理总排口监测的pH、COD、BOD5、SS、氨氮、TN、TP浓度****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 | 氧熔炼炉烟气及阳极炉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另外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指标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SNCR脱硝系统的氨逃逸产生的氨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要求,厂界氨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 项目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一起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3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炉渣破碎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铜杆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要求。 监测期间监测的工业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 | |
| 1 | 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 | 氧熔炼炉烟气及阳极炉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另外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指标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SNCR脱硝系统的氨逃逸产生的氨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要求,厂界氨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 项目阳极板和低氧铜杆阳极炉炉膛烟气一起采用SNCR+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一起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沉降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脉冲布袋+双碱法脱硫处理措施;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措施;经处理后的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共1根3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炉渣破碎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铜杆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要求。 监测期间监测的工业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 |
| 1 | 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公司厂界东、南、西、北方向外1m昼间等效声级以及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 1 | 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圆盘铸锭机组、引风机、破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约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和采用隔声罩;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公司厂界东、南、西、北方向外1m昼间等效声级以及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 项目在厂区内31号楼北侧、17#楼东侧、污水处理池西北侧各建设了1口地下水监控井,全厂共3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及地下水质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确保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安全。厂区设置了雨水、排水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其他生产车间等地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并视情况进行防渗处理 |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 项目在厂区内31号楼北侧、17#楼东侧、污水处理池西北侧各建设了1口地下水监控井,全厂共3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及地下水质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确保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安全。厂区设置了雨水、排水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其他生产车间等地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并视情况进行防渗处理 |
| 1 |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 阳极炉炉渣、边角料、风管铜泥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以及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150m2) | |
| 1 |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 阳极炉炉渣、边角料、风管铜泥和不合格品自行利用;分拣废料、富氧熔炼炉炉渣、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阳极炉收尘灰、废乳化液、富氧熔炼炉收尘灰、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或手套需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还会产生阳极炉脱硫渣以及富氧熔炼炉脱硫渣,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完成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和危废暂存间(共150m2) |
| 1 |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及污染治理设施失效导致的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须在设计、生产、工程控制、劳动保障、运输、危化品贮存等方面做好防范措施,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150m3,初期雨水池500m3。 | 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将事件造成的损失与社会危害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市生态****支队**大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60781-2026-3-L。 本项目建有1座事故应急池150m3,初期雨水池500m3。 | |
| 1 |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及污染治理设施失效导致的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须在设计、生产、工程控制、劳动保障、运输、危化品贮存等方面做好防范措施,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150m3,初期雨水池500m3。 | 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将事件造成的损失与社会危害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市生态****支队**大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60781-2026-3-L。 本项目建有1座事故应急池150m3,初期雨水池500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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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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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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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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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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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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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