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
标准化厂房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对其**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标准化厂房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6MA7JP6YT32
法定代表人:于东云
住所:**自治区**市**乌丹镇**街与全宁路交叉路口本北侧80米路西
| 标的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租期(年) |
竞标底价(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 |
| 1 |
**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出租10年 |
内****开发区**产业园南区,工六路西、南外环** |
生产车间:16012.71;库房:8416.05;污水处理站1937.26;附属管理用房:6592; 合计:32958.02 |
10 |
2214.771 |
66 |
1 |
注:出租标的厂房内的生产设备由最终承租方负责回购,设备回购总价固定为设备购置总价1941.9万元,最终以决算价为准,回购期限共计10年。
二、产权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拟****政府审批程序,****财政局批准。**恒信房地产土地****公司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恒信(房)估字[2026]第0481号,资产评估****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一)本次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以《附件5: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使用权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最终承租人入驻后仅能开展肉制品精深加工类项目,不得开展其他任何项目。
(五)自设备安装完毕并投产之日起,承租方按回购总价的4.65%按年支付回购款项,首年回购款需在设备安装完工、试产前10日内付清,自租赁第二年起,承租方应于每年3月1日前将当年回购款足额缴至****指定账户,第十年租赁期满前,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回购款项(剩余回购款=设备回购总价-已付回购款总价),足额完成设备回购;若租赁期未满十年承租方提前停产,生产设备仍由承租方按本约定全额回购。
(六)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标的厂房内的生产设备自双方移交之日起,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更换配件的,承租方需同****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4月30日8:30起至2026年5月29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8:30起至2026年5月29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30止。标书代写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6年4月30日8:30起至2026年5月29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开发区**产业园南区,工六路西、南外环**
联系人:朱百达
联系电话:186****2446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5月30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承租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标的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银行电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承租方携带合同到****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在出租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
自租赁第二年起,承租方于每年3月1日前向****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乌丹镇清泉****中心****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张馨宇 电 话:0476-****850
发布单位:****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8511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