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中规定加快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环发[2010]54号)、****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进行信息公开。
**高速****公司****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文件要求,****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6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高速****公司****公司
2.法人代表:郭建
3.企业地址:****开发区
4.企业生产规模:钢结构29000吨。
5.主要原辅材料:钢板、型钢、焊丝、氧气、油性漆等。
6.主要污染物:废气(苯、VOCs、甲苯、二甲苯、颗粒物)、废水(生活污水不外排)、固废(金属下脚料、废钢丸、废钢制品(不合格品)、废焊材、废电机、割渣、铁屑、氧化铁、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和废矿物油(废液压油))
7.主要环保设施:1台中央焊接烟尘净化器装置;抛丸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2套;喷漆车间配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解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二、排污情况:
1.废气:焊接工序配套中央焊接烟尘净化器1套及集气罩,抛丸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2套及15m排气筒1根;喷漆车间配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解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1套及15m排气筒1根。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3.固废:项目产生的废钢(金属下脚料、废钢丸)、废钢制品(不合格品)、废焊材、废电机、割渣、铁屑、氧化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和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均委托****公司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高速****公司****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咨询单位:****
联系人: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