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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嘉财发〔2025〕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现公开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36个彩钢房出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工作。现将选聘文件公告如下:
一、选聘信息
(一)评估目的
为选聘单位办理国有资产拍卖、处置备案提供价值依据。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估,准确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选聘单位后续决策提供合法、可靠的价值依据。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合法持有的、位于****施业区(共36个)。所有权归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 彩钢房详细地址 |
产权人 |
面积(平方米) |
数量 |
总面积(平方米) |
| 马连林场施业区 |
**** |
30 |
36 |
1080 |
(三)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36个彩钢房出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彩钢房状态完好正常使用。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房屋资产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6年4月29日。
(五)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可移动养蛙、养蜂彩钢房公开招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2.选聘单位:****,地址:**省**市**县保兴镇仁合村,联系电话:0458-****421;
3.项目概况:本次评估涉及的36个彩钢房为彩钢钢结构,共计面积1080平方米,建筑年代为2023年10月,目前使用状态为闲置;
4.服务期限:自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5.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