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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标线施划服务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4月17日、《****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0日 - 2026年04月24日(**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4月24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内磋商报价分值(30分)及评分标准内容; |
| 变更为 |
| 磋商报价分值(20分)评分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除外)。 |
| 5、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潜在供应商重新在系统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在其基础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2、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玉神路与312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
| 联系人:张晋 |
| 联系方式:185****27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宛****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 |
| 联系人:**剑 |
| 联系方式:156****28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剑 |
| 联系方式:156****2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