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局 ****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松岗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综合管养服务(B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综合管养服务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14872.409627万元
中标供应商:1.**市****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2.**市****公司(联合体成员)
变更内容描述:
一、变更事项:
①服务范围的变更,其中新增加管养公厕1座。
②合同服务费用变更。
二、条款及金额变动情况
1.将原合同第一条第二点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环卫清扫保洁面积总计****127.99平方米,其中道路保洁面积为****798.88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洁面积为****137.17平方米、人行**4191.94平方米;公厕46座、垃圾转运站18座、垃圾清运400.63吨/日(其中其他垃圾357.92吨/日、**村家庭厨余垃圾42.71吨/日)。
更改为:
服务范围:环卫清扫保洁面积总计****127.99平方米,其中道路保洁面积为****798.88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洁面积为****137.17平方米、人行**4191.94平方米;公厕47座、垃圾转运站18座、垃圾清运400.63吨/日(其中其他垃圾357.92吨/日、**村家庭厨余垃圾42.71吨/日)。
2.合同服务费用变更:
(一)合同金额****24096.27元/年(大写金额:壹亿肆仟捌佰柒拾贰万肆仟零玖拾陆元贰角柒分),其中每年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20953.51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0565.50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2577.26元,即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746.12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380.45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 ****548.10 元。
变更为:
合同金额****53229.18元/年(大写金额:壹亿肆仟捌佰玖拾伍万叁仟贰佰贰拾玖元壹角捌分),其中每年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20953.51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0565.50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1710.17元,即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746.12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380.45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642.51元。
(二)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实际支付费用为扣除相关考核扣款之后的费用。甲方于每月20日前,按照每月合同金额的80%支付当月服务费,联合体牵头方**市****公司、联合体成员**市****公司均为人民币****469.87元(各占每月服务费的40%包括清扫保洁服务费用****698.45元、垃圾清运费用777352.18元、公厕管养费用479419.24元)。
变更为:
本项目服务费按月付款,实际支付费用为扣除相关考核扣款之后的费用。甲方于每月20日前,按照每月合同金额的80%支付当月服务费,联合体牵头方**市****公司、联合体成员**市****公司均为人民币****107.63元(各占每月服务费的40%包括清扫保洁服务费用****698.45元、垃圾清运费用777352.18元、公厕管养费用487057元)。
3、其他条款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合同期间,有新增加(或减少)的道路和配套设施未纳入(或删减)管养范围等情况引起费用增加,需要针对管养合同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联系电话:0755-****1131吴工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街道**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