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审批
甘肃-兰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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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7100MACRQEAE17胡家彦
李华新**省**新区
**省**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河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省**新区 新材料产业园
经度:103.72179 纬度: 36.57879****环境局
2026-01-05
新环审发〔2026〕1号****
2025-11-13156186.02
1008.2****
****7100MACRQEAE17****研究院
916********2900739**亿源****公司
****0122MA748FY47C2026-01-15
2026-03-132026-06-13
2026-04-012026-04-29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设计产能均为100kt/a,磷酸铁锂全厂设计产能为200kt/a。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主要包括一期工程中50kt/a磷酸铁锂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措施验收。项目磷酸铁锂设计产能为50kt/a。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磷酸铁锂生产工艺路线选择行业最为常见的固相法(碳热还原法),即采用磷酸铁(铁源)、碳酸锂(锂源)、葡萄糖(碳源)等生产原辅料经“二磨二烧”(两次研磨、两次烧结)生产工艺产出高压**磷酸铁锂产品。磷酸铁锂生产工艺路线选择行业最为常见的固相法(碳热还原法),即采用磷酸铁(铁源)、碳酸锂(锂源)、葡萄糖(碳源)等生产原辅料经“二磨二烧”(两次研磨、两次烧结)生产工艺产出高压**磷酸铁锂产品。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二次喷雾干燥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经“重力沉降室+离线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根4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一、二次烧结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1根4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SO2、NOX、锰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废****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实验室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配置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硫酸雾、氯化氢化氢、NOX、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两次拆包投料工序废气经料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流粉碎工序选用闭式气流粉碎机;成品包装废气由密闭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3、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磨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浊排水、纯水系统浊排水、冷冻水系统浊排水以及生活****处理站处理(两级混凝沉淀+综合调节池+EGSB厌氧反应器+缺氧池+好氧池+后除磷沉淀)后,通过厂区废****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1限值要求。 4、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过滤介质、除磁铁屑、废分子筛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废机油、含油废物、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 6、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将项目环保设施纳入安全预评价及安全设计专篇进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1、(1)一次喷雾干燥工序: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重力沉降室+离线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高度42.5m、内径2.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1)达标排放;(2)一次烧结工序: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布袋除尘器+焚烧炉+1根高度33m、内径1.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3)达标排放;(3)二次喷雾干燥工序: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重力沉降室+离线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高度42.5m、内径2.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5)达标排放;(4)二次烧结工序: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布袋除尘器+焚烧炉+2根高度33m、内径1.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7、DA008)达标排放;(5****实验室:碱液喷淋塔+1根高度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0)达标排放;(6****实验室:碱液喷淋塔+1根高度1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1)达标排放;(7****实验室:碱液喷淋塔+1根高度15m、内径1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2)达标排放;(8****处理站:碱液喷淋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高度15m、内径0.35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3)达标排放;(9)颗粒物、SO2、NOX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硫酸雾、氯化氢、NOX、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相关要求。 2、(1)一次/二次拆包投料工序: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仓顶除尘器处理,采用密闭式厂房对逸散粉尘进行控制;(2)成品包装工序: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采用密闭式厂房对逸散粉尘进行控制;(3)生****处理站生化处理阶段产生,无组织逸散至外环境,采用自然通风减少逸散臭气的影响;(4)无组织逸散粉尘、NMHC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相关要求;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相关要求。 3、(1)项目已建成“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两级混凝沉淀+综合调节+EGSB厌氧反应+缺氧反应+好氧反应+后除磷沉淀+**排放)处理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中****处理厂处理;(2)废水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4、(1)项目已建成重点防渗区:磷酸铁锂厂房、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2)项目已建成一般防渗区:固废暂存库、化验室以及备品备件库;(3)项目已建成简单防渗区:办公楼、制氮站、综合站房以及道路等;(4)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 5、(1)已落实“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2)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过滤介质、除磁铁屑、废分子筛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3)废机油、含油废物、化验室废液以及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 6、(1)在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同时将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经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2)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3)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7、(1)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号:新环预案备-2026-006-M;备案时间:2026年1月21日),储备应急物资,并加强应急演练;(2)初期雨水收集:**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长18m、宽12.5m、深4m,有效容积为900m3,用于初期雨水收集;(3)事故废水收集:**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事故应急池,长25m、宽18m、深1.5m,有效容积为675m3,用于事故废水收集;(4)三级防控措施:本项目建立了完善的事故水收集及处理系统;(5)企业已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处理站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碱液喷淋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情形。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做到环保投资足额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实际建成的“三同时”环保措施已全部落实,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NMHC(吨/年) 硫化氢(吨/年) 氨(吨/年) 硫酸雾(吨/年) 氯化氢(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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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3627.92 163627.92 0 0 163627.92 16362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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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1.864 41.864 0 0 41.864 41.864 /
0 7.171 7.171 0 0 7.171 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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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94 1.094 0 0 1.094 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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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项目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两级混凝沉淀+综合调节+EGSB厌氧反应+缺氧反应+好氧反应+后除磷沉淀+**排放)处理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出口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次喷雾干燥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一次喷雾干燥废气主要包括物料喷雾干燥后产生的干燥尾气以及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一次喷雾干燥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重力沉降室+离线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42.5m、内径2.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1)达标排放。 一次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出口
2 一次烧结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一次烧结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烧结废气、回转窑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以及焚烧炉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一次烧结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焚烧炉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NMHC,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33m、内径1.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3)达标排放。 一次烧结废气排气筒出口
3 二次喷雾干燥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二次喷雾干燥废气主要包括物料喷雾干燥后产生的干燥尾气以及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二次喷雾干燥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重力沉降室+离线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42.5m、内径2.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5)达标排放。 二次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出口
4 二次烧结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二次烧结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烧结废气、回转窑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以及焚烧炉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二次烧结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焚烧炉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NMHC,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根高度高度33m、内径1.3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7、DA008)达标排放。 二次烧结废气排气筒出口
5 ****实验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化验室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氯化氢、NMHC,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0)达标排放。 ****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出口
6 ****实验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化验室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NMHC,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1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1)达标排放。 ****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出口
7 ****实验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化验室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NOX、NMHC、NH3,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15m、内径1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2)达标排放。 ****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出口
8 污水处理站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污水处理站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一级碱洗塔+一级水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H2S、NH3、臭气浓度,本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15m、内径0.35m的排气筒(排放编号DA023)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噪声设备有粗磨机、精磨机、过筛机、气流粉碎机、空压机、制氮机、各类****处理站配置的叠螺脱水机、各类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在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同时将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经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厂界东、南、西、北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 (1)项目已建成重点防渗区:磷酸铁锂厂房、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2)项目已建成一般防渗区:固废暂存库、化验室以及备品备件库;(3)项目已建成简单防渗区:办公楼、制氮站、综合站房以及道路等;(4)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过滤介质、除磁铁屑、废分子筛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废机油、含油废物、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 (1)已落实“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2)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过滤介质、除磁铁屑、废分子筛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3)废机油、含油废物、化验室废液以及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将项目环保设施纳入安全预评价及安全设计专篇进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1)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号:新环预案备-2026-006-M;备案时间:2026年1月21日),储备应急物资,并加强应急演练;(2)初期雨水收集:**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长18m、宽12.5m、深4m,有效容积为900m3,用于初期雨水收集;(3)事故废水收集:**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事故应急池,长25m、宽18m、深1.5m,有效容积为675m3,用于事故废水收集;(4)三级防控措施:本项目建立了完善的事故水收集及处理系统;(5)企业已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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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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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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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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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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