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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款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将******门诊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门诊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市**区杨园街**大道745号(**区铁四院路以北、融侨城以西)
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综合楼1栋,设置床位数581张(疫情期间可转换床位数200张)。总建筑面积1186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72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急诊、医技、保障系统、行政办公、住院病房、院内生活、大型医****中心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3月29日2026年5月28日。
三、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康
联系电话:027-****9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