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百大周谷堆合****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周谷堆合****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57页至58页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1、请问不具有****公司获得在国****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审计局颁发的“市审计局关于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履约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为成绩突出单位档次的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证明材料修改为“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小注: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公章)。
(3)其他材料: /
业绩材料说明:(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除外),****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造价、项目类型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造价、项目类型),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4)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的扫描件以及与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需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部门)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业绩类型为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否则不予认可。合同签订时间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部门)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载明的委托时间(或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 1 个。
3.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合裕**侧
联系人:颛孙工
联系方式:0551-****002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0551-****3628、****3831
2026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附件:4.29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