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园区黄连产业发展工作,提升黄连初加工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黄连产业提质增效,现公开面向****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3家,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核心用于支持加工主体建设黄连烘干厂房、购置专业烘干设备及配套设施,提升本地黄连初加工能力。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每家补助20万元),实施主体需完成烘干厂房3处约1700平方米建设、中药材低温循环烘干机组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万元(每家不低于50万元),其中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90万元(每家不低于30万元)。
二、项目建设范围支持开展黄连烘干厂房**/改建、中药材低温循环烘干机组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1.烘干厂房建设:完成3处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的烘干厂房建设,厂房需符合中药材加工洁净要求,满足烘干设备安装、操作及安全防护相关需求;
2.烘干设备购置:购置适配黄连加工的中药材低温循环烘干机组及相关附属设备,设备需满足黄连烘干控温控湿、有效成分保留等核心要求;
3.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厂房通风、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处理、物料存储等配套设施,实现黄连烘干全流程规范化作业。
三、申报对象**市******园区****农场、******社、农业企业、****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条件1.主体资质:高川乡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加工实体;
2.用地手续: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选址符合规划;3.设备要求:建设烘干厂房3处约1700平方米,购置中药材低温循环烘干机组及配套设施,提升黄连初加工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4.自筹能力:能按项目要求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并制定完善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计划,接受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管。 五、申报资料1.项目申报书。
2.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证明:拟实施地点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合法土地使用证明。
4.村级推荐意见:****村委会出具推荐函。
注:1.申报的材料加盖鲜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接收申报不代表通过遴选资格审查。
六、申报程序
具备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提交申报资料,于2026年5月6日10:00时前报送至****农服中心108室,逾期报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1.****成立评审组,对参与报名的申报主体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实施主体建议名单,报高川乡党委会审议。
2.****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名单在**区政务网(www.****.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时
评审地点:****党委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亚夫
联系电话:139****5895
附件:1.下载****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中心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