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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经我局初审,****教育局拟****中学**校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该项目位于**市**区海吉星一路以南、**路以西。****小学用地;本项目建筑密度20.1%,容积率0.63,绿地率27.42%,其他详细情况请访问公示网站查看或者到****咨询。
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送达****(地址:**区世纪东路4号国土大厦816室,联系电话:0773-****190),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限:自公示刊登日起,至顺延满7个工作日止。
公示网站: ****政府门户网站( 详见“公告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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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