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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审批出让**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5日 文 号:万府资函〔2026〕40号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主题词:万府资函〔2026〕40号
****关于
审批出让**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
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出让**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海域使用权的请示》(万自然资〔2026〕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位于**市万城镇、后安镇、和乐镇的小海周边海域,面积为15.9804公顷的海域使用权出让给**市****公司,作为**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及**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及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具体用途为防潮堤、排涝闸和施工围堰和防汛道路、桥。其中,非透水构筑物13.974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透水构筑物0.145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跨海桥梁、海底隧道0.3518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施工围堰用海1.508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3年。
二、你局要加强用海监管工作,督促**市****公司落实好各项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海域使用性质及用途。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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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