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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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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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净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我市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主要打击整治两大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山寨社团”****政府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

(三)假借“公益慈善”的名义,实为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和“**”、“**省”、“粤港澳大湾区”、“岭南”、“华南”、“南粤”、“粤北”、“韶州”等字样在我市内开****机关、事业单位****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却以“××宗亲会“××****研究会”等名义,大规模组织聚会、收取会费、开展跨区域活动的非法组织;

(七)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

(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上述所称非法社会组织,****办事处****政府)实施管理、尚****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处置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所有非法社会组织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自行解散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对拒不整改的,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采取查处措施,包括收缴印章、标识,查封活动场所,没收违法所得等。

(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为其提供场地、资金、宣传渠道等便利条件的社会组织,将依规依法予以处理。

三、识别与防范提示

(一)核实合法身份: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核实其是否属于合法的社会组织。

(二)警惕异常行为:对名称中包含“中国”“**”等字样但无法提供登记证明、收费项目不透明、承诺“零风险高收益”“短期暴利”的组织,应保持高度警觉,谨防受骗。

(三)坚决主动抵制: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请做到不参与、不传播、不提供支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线索。

四、举报渠道与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非法组织的完整名称、活动地点、联系方式、具体行为及有关证据材料(如宣传资料、转账记录等)。

电话举报:0751-****395。

邮箱举报:****@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信件或现场举报:**市新**街73号****2楼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

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是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力量。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与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继续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共建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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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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