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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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更正为“采购人支付”。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代理协议约定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15940”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代理协议约定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由采购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15940”。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01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凤仪镇政法小区

联系方式:0837-****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A栋23楼2308号

联系方式:028-****8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超

电话:028-****8173

****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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