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睢宁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庆安镇风力发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审批
江苏-徐州-睢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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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4-29
标 题 关于睢******公司**镇风力发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文 号 徐自然资规预〔2026〕0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关于睢******公司**镇风力发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关于睢******公司**镇风力发电
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睢******公司:
关于你单位睢******公司**镇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项目,已纳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陆上风电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1222号)陆上风电建设项目清单,已获得《市政务办关于同意睢******公司**镇风力发电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批复》(徐政服复〔2025〕164号),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8台及单机容量4.2MW风力发电机组(降容至4MW)1台,总装机规模54MW。**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消防等附属设施。
二、该项目拟选址于**市****社区、杜朱村、鲍滩村、**村、胡巷村、东楼社区,项目列入经批准的《睢**国土空间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不涉及占用大**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约0.9392公顷,其中农用地0.9392公顷(其中耕地0.848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项目各功能分区及总用地规模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后续用地许可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六、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单位睢******公司**镇风力发电项目通过建设用地预审(有效期为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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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