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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6MABTXU7J5T | 建设单位法人:颜伟 |
| 王德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川羌族自治县 |
| **镇跃进街188号 |
| 北川鑫鹏塑料托盘改建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川羌族自治县 **镇跃进街188号 |
| 经度:104.451669 纬度: 31.6858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0 |
| 绵环审批〔2025〕1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6MABTXU7J5T001U |
| 2026-0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 |
| 18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6MABTXU7J5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624C91XE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2-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3-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30tTQud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垃圾桶1000t/a、托盘5000t/a、整理箱1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塑料垃圾桶750t/a、托盘3750t/a、整理箱750t/a) |
| 我公司在取得环评报告及批复后,按报告和批复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建设,但因资金等多方面原因将项目主体工程分阶段建设和实施,其中一阶段进行1#厂房、2#厂房和4#厂房的建设,待后期资金充足再进行二阶段实施(建设3#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高品质废塑料(PE/PP)颗粒及新料(PE/PP)颗粒可直接使用;回收的清洁废托盘(PE/PP)需先经清洗、破碎处理,再与上述颗粒一同进行造粒(若使用废托盘破碎料则需造粒,颗粒料可直接用于成型),然后根据产品需求采用注塑或吹塑工艺制成塑料部件,后续经焊接、印刷及组装,最终生产出垃圾桶、托盘、周转箱等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外购高品质废塑料(PE/PP)颗粒及新料(PE/PP)颗粒可直接使用;回收的清洁废托盘(PE/PP)需先经清洗、破碎处理,再与上述颗粒一同进行造粒(若使用废托盘破碎料则需造粒,颗粒料可直接用于成型),然后根据产品需求采用注塑工艺制成塑料部件,后续经焊接、印刷及组装,最终生产出垃圾桶、托盘、周转箱等塑料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清洗废水经拟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排要求方可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各指标满足与北川羌族****处理厂协商进水指标后方可排入管网。上述****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苏保河。 ②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破碎机设置“软帘+集气罩”,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机、吹塑机、造粒机、热焊机、印刷机等设备设置“软帘+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DA001(颗粒物)及DA003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DA002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企业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1#厂房的破碎车间、造粒车间和印刷车间、2#厂房和3#厂房边界各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你单****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环境防护距****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③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拌料机、造粒机、注塑机、吹塑机、破碎机、离心机、热焊机、印刷机、空压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④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收尘灰、拆卸配件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更换;污泥交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滤网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印版、废化学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⑤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⑥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油墨、润滑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液体易泄漏区按照报告要求设置围堰;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已落实。原料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排要求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各指标满足与北川羌族****处理厂协商进水指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苏保河。 ②已落实。3#厂房及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现阶段未建设,其余防治措施与批复一致。生产车间密闭。破碎机设置了“软帘+集气罩”,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机、造粒机、热焊机、印刷机等设备通过设置“软帘+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2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DA001(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DA002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企业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1#厂房的破碎车间、造粒车间和印刷车间、2#厂房和3#厂房边界各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已落实。拌料机、造粒机、注塑机、吹塑机、破碎机、离心机、热焊机、印刷机、空压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④已落实。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收尘灰、拆卸配件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更换;污泥交由******公司处置;废催化剂、废滤网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印版、废化学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公司;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建设并规范设置了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了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⑤已落实。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分区防渗措施。对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了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⑥已落实。落实了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油墨、润滑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了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液体易泄漏区按照报告要求设置了围堰;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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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北川羌族****处理厂纳管标准 | ****公司已建设施,与环评一致 | 生活污水未监测 | |
| 2 |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沉淀)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修改单)表1直排标准 | 已建设,与环评一致 | 已验收监测 |
| 1 | 磁吸软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8m高排气筒(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与环评一致 | 已验收监测 | |
| 2 | 磁吸软帘+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根18m高排气筒(DA002)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设,与环评一致 | 已验收监测 |
|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消声措施、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已验收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已落实。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分区防渗措施。对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了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 1 | 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收尘灰、拆卸配件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更换;污泥交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滤网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印版、废化学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已落实。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收尘灰、拆卸配件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更换;污泥交由******公司处置;废催化剂、废滤网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印版、废化学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公司;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建设并规范设置了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了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油墨、润滑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液体易泄漏区按照报告要求设置围堰;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已落实。落实了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油墨、润滑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了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液体易泄漏区按照报告要求设置了围堰;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 ****公司已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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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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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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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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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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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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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