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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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四

各投标人: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因投标人疑问,现答疑澄清如下:

1.问:**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室外景观工程中,干混抹灰砂浆DP M20(预拌),清单特征描述本材料为暂定价,按359.96元/m3(不含税)计入,而控制价明细中此项材料价格为395.96元/m3,请问投标按哪个价格计入

答:室外景观工程中干混抹灰砂浆DP M20(预拌)按照上述两个价格计入均认可。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学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园区江天路206号

邮 编:237321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64-****8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0551-****1234(151****2967)

2026年4月29日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1.特别提醒:**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部分内容不完整,现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请投标人按照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投标报价。

注:此澄清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学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园区江天路206号

邮 编:237321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64-****8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0551-****1234(151****2967)

2026年4月28日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因投标人疑问,现答疑澄清如下:

1.问:请问我单位以参建单位身份参与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要求干混砂浆(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主材按暂定主材价计入,不得调整。为方便投标人上述材料暂定价填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清单特征描述对于暂定价子目增加了明确注明(详见附件-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为暂定价的材料按照相应的暂定价格进行填报,否则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请投标按照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投标报价。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数量为“1人”。

4.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5月13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学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园区江天路206号

邮 编:237321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64-****8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0551-****1234(151****2967)

2026年4月28日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66页内容“(3)开标时提供署名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以上奖项还需提供该获奖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以证明其承建的获奖工程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范畴,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同一范畴”,是指所有房建(建筑工程)业绩获得的优质工程奖还是指公共建筑业绩获得的优质工程奖标书代写

答复:“同一范畴”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问:招标文件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我公司承建项目为学生公寓楼及综合楼工程,根据招标文件对于公共建筑的界定,综合楼属于科教文卫建筑,此项学生公寓楼及综合楼工程是否认可

答复:关于公共建筑的认定,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作为佐证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上述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针对“学生公寓楼及综合楼工程”业绩,若业绩中的学生公寓楼部分经认定不属于公共建筑,但综合楼部分的工程规模指标能够独立满足招标文件对公共建筑业绩的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中对应的综合楼部分指标予以认可。

3.问: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业绩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变更有主管部门盖章,是否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问:投标文件中标段可否填写为“/”

答复: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文件中标段名称打“/”或者不填写均予以认可。

5.问:资格审查中的的项目经理业绩与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能否为同一个业绩

答复:可以为同一业绩。

6.问.招标文件第33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问:①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岗位证书②如需提供,其中“劳资专管员”请明确具体提供哪类证书,例如“劳务员”是否满足

答复:投标阶段无需提供相应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问:招标文件57页,异常低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8%,请问:小数点后第三位是否按“四舍五入”请明确具体金额。

答复: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342.30元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8%,异常低价:****5901.22元。

8.本项目现补充景观总图纸,详见本补疑附件。景观全套施工图纸以本次发布的最新图纸为准。

9.因部分材料参考品牌有调整,****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推荐表(详见附件)为准,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关于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相关表述同步调整。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学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园区江天路206号

邮 编:237321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64-****8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0551-****1234

2026年4月23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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