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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2MAE1JEK455 | 建设单位法人:朱庆伟 |
| 朱庆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89号19栋一层、二层 |
| 年产300吨营养食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1-C1491-营养食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89号19栋一层、二层 |
| 经度:****617.868 纬度: 391618.26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1 |
| 津武审环表〔2025〕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2MAE1JEK455001Q |
| 2025-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2MAE1JEK4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利维特****公司 |
| 911********641678C | 验收监测单位:**市利维特****公司 |
| 911********641678C | 竣工时间:2025-10-09 |
| 2025-10-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9 |
| 2026-03-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26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吨营养食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吨营养食品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发酵异味经罐体呼吸口上方集气罩收集,酸洗液配制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密闭收集,一同引入SDG+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22m排气简(P1)达标排放。粉碎机配套除尘装置尾气与真空上料机尾气排入洁净车间内:灌装工序粉尘排入洁净车间,微量的粉尘随回风系统进入三效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 实际建设情况:营运期发酵异味经罐体呼吸口上方集气罩收集,酸洗液配制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密闭收集,一同引入SDG+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22m排气简(P1)达标排放。粉碎机配套除尘装置尾气与真空上料机尾气排入洁净车间内:灌装工序粉尘排入洁净车间,微量的粉尘随回风系统进入三效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工服清洗废水,鼓泡清洗机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 CIP 清洗废水,浓缩冷凝水****处理站(均质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排水及厂区污水站出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工服清洗废水,鼓泡清洗机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 CIP 清洗废水,浓缩冷凝水****处理站(均质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排水及厂区污水站出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批复中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382 | 0.1382 | 0 | 0 | 0.138 | 0.138 | |
| 0 | 0.4341 | 0.4341 | 0 | 0 | 0.434 | 0.434 | |
| 0 | 0.0191 | 0.0191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342 | 0.0342 | 0 | 0 | 0.034 | 0.0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1 | 0.0011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厂区污水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对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LAS、色度进行监测 |
| 1 | SDG+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已建设 | 对氮氧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进行监测 |
| 1 | 减振基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对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进行测量 |
| 1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药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坏果和废果渣,废包装物,废培养基,废培养液,发酵和过筛残渣,不合格品,废滤网,软水系统废离子交换寸脂,纯水系统废滤芯滤膜,污泥,新风系统废滤材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管理委员会统一定期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药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坏果和废果渣,废包装物,废培养基,废培养液,发酵和过筛残渣,不合格品,废滤网,软水系统废离子交换寸脂,纯水系统废滤芯滤膜,污泥,新风系统废滤材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管理委员会统一定期清运处理。 |
| 1 | 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绿化面积和质量 | 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绿化面积和质量。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
|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量0.434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市**区行政放量0.0011吨/年氨氮排放量 0.0191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经监测及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满足已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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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量0.434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市**区行政放量0.0011吨/年氨氮排放量 0.0191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经监测及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满足已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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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量0.434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市**区行政放量0.0011吨/年氨氮排放量 0.0191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经监测及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满足已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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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批复中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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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无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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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待完成验收后,才正式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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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