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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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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我单位委托****,组织专家对《**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的公示稿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局矿产**与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罗加盟,****529。 附件:1、**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 | ||||||||||||
| 附件【**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pdf】 附件【**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