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明清古巷那年银城沉浸式演艺空间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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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2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4 23:59: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4 23:59: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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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明清古巷那年银城沉浸式演艺空间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的**明清古巷那年银城沉浸式演艺空间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于2026年04月2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的提问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条款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进入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中标单位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与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填写时以哪条内容为准 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7.5款履约担保金为准:即履约保证金条款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95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太一御**二期(红绿灯处) 项目负责人:谢平芳 电 话:137****5949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住建部门 地 址:**省**市**区 电 话:0737-****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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