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医院净化系统区域维护保养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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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净化系统区域维护保养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工作发展需要,****医院净化系统区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市场信息调查,请有意向、资质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项名称:医院净化系统区域维护保养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法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设备维修、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暖通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经营内容。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企业专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任意一项:(1)持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B类净化空调设备维修安装Ⅲ级及以上资质;

三、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医院手术室、ICU、****中心、病房楼洁净空调及净化系统维护保养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现场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暖通、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所有进场人员严禁证书挂靠、外借人员进场作业。

4.****医院院感防控管理要求、洁净区域作业规范,掌握医疗场所无菌防护、交叉感染防控相关规定。

五、技术及服务履约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完整的维保检测设备:尘埃粒子计数器、压差表、风速仪、温湿度检测仪等专用仪器。

2.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能力,承诺院区突发故障快速到场处置,满足医院诊疗运行及院感防控应急需求。

3.熟悉国家及医疗卫生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相关规范。

4.维保所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及各类配件、耗材均为合格正规产品,不使用劣质、三无耗材,保障净化系统洁净指标达标。

5.****医院管理制度,实行错峰施工,做好洁净区防尘、隔离、消毒措施,施工全过程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杜绝院感风险。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4月30日17:30前提交有关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交报名资料清单:【按如下顺序整理盖章并扫描成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项目征集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公文用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密封完整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封面外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邮寄到**县**镇永发路376号(****设备科),逾期不予以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3)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复印件。

(4)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4)报价文件:注明货物报价、品牌型号、规格、具体技术参数等,报价需清晰、明确,不得有模糊或歧义表述。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公司介绍、增值服务等)。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一经查证取消调研资格,并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

四、特别申明

本次咨询仅作为院方调研需要,****医院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县**镇永发路376号(****设备科)。

2.联系人:梁工。

3.联系电话:0775-****767(设备科)。

六、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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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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