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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6〕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丰溪流域国控沿江断面上游污染源阻控与优质水体保障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下洋镇、大溪乡、岐岭镇、陈**、湖坑镇、高头镇、湖山乡、古竹乡等8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针对金丰溪流域对65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规范标识、精准管控,同步推进排污口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在流域农田集中区域,配套建设农田退水生态拦截设施,改造农田退水沟渠为生态截流沟,种植菖蒲、芦苇等净化植物;在农田与河道之间构建植被缓冲带。在8个乡镇实施全域截污纳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升级,**污水主管约48.82km,管径为DN80~DN500mm,管材主要为HDPE缠绕增强管,配套建设3****泵站;**入户接户管约55.62km,管径为dn110~dn160mm,管材为PVC管;对约26.35km既有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与清淤养护,对约6.5km破损管网实施重建修复;完成4****处理站提标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506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