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行政审批局拟对****4万吨/年氨基磺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4月20日-4月27日
联系电话:0317-****755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沧****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0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4万吨/年氨基磺酸项目 | **** | ******园区内中疏港**、伦特街东 | **省众联****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园区内中疏港**、伦特街东,总投资15386.36万元,环保投资5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2套氨基磺酸生产装置(单套装置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氨基磺酸厂房、原料库。新增设备1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氨基磺酸。 | 废气:本项目酸性废气经1套湿式电除雾装置净化后由一根36m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经1套“旋风分离器+洗涤塔”净化后由一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通过车间密闭,对生产设备(反应釜、管道接口等)定期检漏,修复老化或破损部件,减少跑冒滴漏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喷淋废水、电除雾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和电除雾废水全部回用于稀释釜,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机和振动筛等设备噪声,本项目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包装袋在仓库内暂存,定期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与废油桶一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