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巴县永乐镇双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备案的意见

审批
陕西-汉中-镇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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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公司**县永乐镇双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6年4月,******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及备案申请收悉。依据《**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陕自然资规〔2024〕3号)、《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4〕1740号)、《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等文件及规范要求,结合专家组审查通过意见,现出具备案意见如下:

一、方案基本情况

该矿山为**中型露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面积0.0992km²,开采标高843m-693m,年生产规模15.0×104t/a,剩余服务年限31.5年。方案以2026年为建设基准年,对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明确**环境、**开采、**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六大建设任务,规划工程预算总费用446.63万元,建设内容、时序安排、经费估算及保障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与政策要求。

二、备案结论

经审查,该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程可行、经费合理,符合国家及**省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专家组已审查通过。现同意该方案予以备案,可作为你矿绿色矿山建设、日常监管、评估核查及验收的依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备案方案全面推进各项建设工程,确保20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按期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绿色矿山,2030年底前全面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

2.坚持“边开采、边修复、边治理”原则,同步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工程,足额计提、规范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保障生态修复资金投入。

3.强化建设全过程管控,完善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节约等制度体系,加快数字化矿山与节能降碳设施建设,定期开展自评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行业监管。

4.方案实施期间,若遇国家及地方政策、标准调整,须严格按照新规优化建设内容并及时报备;建设任务完成后,按程序申请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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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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