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境内汀江——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的通知》(2026年2月6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地质环境薄弱区生态修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全区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全区8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55处受损山体及**河畔及**周边一重山78处损毁区域(共约185.68公顷)进行生态修复。对区域内8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55处受损山体,通过土石方挖填、压实与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土地复垦、矿山复绿、地表及地下水疏排、坡脚挡土墙、边坡支护及岩石陡崖边坡绿化等工程技术手段,结合监测、管护措施以及特色生态产业培育工程,对场地进行生态化改造。人工辅助复绿约98.325公顷,建设截排水沟约11.7千米,护脚墙约4.19千米,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32.683公顷。对**河畔及**周边一重山78处约53.00公顷存在山体破损、土壤损毁等问题的区域,进行系统性生态修复与治理,建设截排水沟约3.5千米,坡面整治及植被恢复约51公顷,消除地质环境风险。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0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