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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6〕1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入粤交界国控沿江断面污染源阻控与优质水体保障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下洋镇、大溪乡、岐岭镇、陈**、湖坑镇、高头镇、湖山乡、古竹乡等8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流域农田集中区域,配套建设农田退水生态拦截设施,改造农田退水沟渠为生态截流沟约7.52公里,种植菖蒲、芦苇等净化植物;在农田与河道之间构建植被缓冲带约5.32公里。对金丰溪流域约86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规范标识、精准管控,同步推进排污口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金丰溪流域内支流进行内源污染治理和溪流水生态系统构建,水生态系统构建约12.5万平方米,建设自然生态缓冲约15.5公里,生态湿地建设约4处。对沿河分布且人口分散约40个村庄,实施“分散处理、**化利用”。在金丰溪流域 8 个乡镇实施全域截污纳管,**污水收集管网干管约38公里、入户管约43.5公里、现状管网清淤修复约7.6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011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