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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2025年第二批及2026年第一批**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佛科通〔2026〕7号),贵司承担的**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项目类别: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入库;项目名称:基于智能调度和虚拟专有网络的私有云服务系统;项目编号:****;立项金额:15万元)已被纳入2025年第二批验收清单,应于4月21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经我局委托单位多次提醒、催促,截至目前,贵司仍未在**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填报与上传。根据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责令贵司于2026年5月12日前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全部材料。请****促进局同步关注本项目验收进展,协助做好督促与协调,确保项目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将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相关规定,对该项目作强制终止处理,需退回所有财政资助资金,并降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信用等级,记入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连续5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3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监督评价科,电话:****5950,传真:****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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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