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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1MAE9D1FG08 | 建设单位法人:段沛然 |
| 宋山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E18号楼第三层 |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E18号楼第三层 |
| 经度:117.07412 纬度: 39.0574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5〕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1MAE9D1FG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05L6ME7H | 验收监测单位:**市**圣保安全****公司 |
| 911********629791A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1RVJM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研发频次80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研发频次80次/年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研发、测试 | 实际建设情况:研发、测试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对实验过程的管理,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或万向罩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或万向罩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
| 实验过程非连续进行,有机废气为间歇排放,产生量也较小,因此单级活性碳净化能够满足大气排放要求,经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比,后期将根据实验情况增加活性炭的跟换频次,保证处理效率。本次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乙酸丁酯、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包装、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弃耗材、冷凝液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一般废物废包****回收部门处理。****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污水排放口实行规范化整治,预留采样口,并设置环保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置环保标志牌。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算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本项目涉及的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下列范围内:化学需氧量0.028吨/年、氨氮0.0028吨/年、总氮0.004吨/年、总磷0.000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275吨/年。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暂存区,****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华庆百胜****公司和******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均设置了规范化的标志牌。****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污水排放口已进行规范化建设,预留采样口,并设置环保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保标志牌。 根据实验开展过程中的监测结算,本项目不超出总量指标。 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工作;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自主验收。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12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45 | 0 | 0 | 0 | 0.025 | 0.025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 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MDI、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苯乙烯排放速率、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乙酸丁酯、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包装、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弃耗材、冷凝液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一般废物废包****回收部门处理。****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暂存区,****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华庆百胜****公司和******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均设置了规范化的标志牌。****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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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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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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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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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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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工作;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自主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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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