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进行“**市****填埋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要求,对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我单位承诺对本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负责。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填埋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珠珊镇**市驴****填埋场内(地理坐标E 114°57′45.31″、N 27°43′59.62″)。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约33335m2,库区占地面积约29840m2,总投资3582万元。在原有的**市珠珊镇**市驴****填埋场内改****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清理、坝体工程、防渗系统、雨水截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调节池等。填埋场收运范围为新****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固化物,设计库容29.8万m3,有效库容27.5万m3,处理能力36t/d,设计填埋年限25年。****填埋场在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基础上,将原批复中废水(飞灰固化物填埋渗滤液和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升级改造****填埋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南侧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废水排放专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改为使用专用罐车转运至西北侧新****发电厂****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专管排入袁河。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欧文 联系电话:0790-****376
通讯地址:**省**市赣西大道1629号 邮编:338000
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228****广场商业办公楼C栋504室; 邮编:33000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90-****789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到项目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