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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9 |
| 名称: | 关于**市川岛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市川岛镇圩镇沿街风貌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 ||
| 文号: | 台发改审批〔2026〕65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主题词: | |||
****政府:
《关于**市川岛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市川岛镇圩镇沿街风貌提升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0781-17-01-173228)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市****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三洲港至飞沙滩沿街的基础设施等进行整体提升,包括上川岛沿线市政路的改造和相关设施升级改造等。具体工程量包括铺设电力电缆600米,屋面防水191.4平方米,绿草星瓦围挡72.5米,拆除路面共406.918平方米,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826.22平方米等。
四、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449.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8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93万元(其中勘察费3.43万元,设计费13.22万元,监理费10.29万元,检测费等其他费10.99万元),预备费21.39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市川岛镇美丽圩镇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市川岛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市川岛镇圩镇沿街风貌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
2026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
****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
**市川岛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市川岛镇圩镇沿街风貌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用(万元) |
| 一 | 工程费用 | 389.8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7.93 |
| 1 | 勘察费 | 3.43 |
| 2 | 设计费 | 13.22 |
| 3 | 监理费 | 10.29 |
| 4 | 检测费等其他费 | 10.99 |
| 三 | 预备费用 | 21.39 |
| 四 | 总投资 | 44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