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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1MA5U6FF105 | 建设单位法人:何格 |
| 张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县桂溪街道**大道南段137号 |
| ****桂南110****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县 滨**路桂南110****电站内 |
| 经度:107.32965 纬度: 30.321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7 |
| 渝(垫)环准〔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94.11 |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5U6FF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MA5U75EM-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5U75EM-4 | 竣工时间:2026-01-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桂南11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新增容量为63MVA的3号主变压器1台,****电站主变容量为2×50MVA+1×63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同步扩建1个110kV主变进线间隔。拆除站区西南侧的35kV配电装置,原址**1栋10kV配电装置楼,配置19回10kV配电间隔,新增2台10kV电容器(容量分别为1×6012kVar+1×4008kVar)。对事故油池进行原址拆除重建,将其容积由20m3扩大至25.8m3。同时完善相关的一、二次设备及环保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在桂南11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新增了容量为63MVA的3号主变压器1台,****电站主变容量为2×50MVA+1×63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同步扩建了1个110kV主变进线间隔。拆除站区西南侧的35kV配电装置,原址**了1栋10kV配电装置楼,配置了19回10kV配电间隔,新增了2台10kV电容器(容量为2×6000kVar)。****联通管道,将原有两座圆柱形事故油池(单座池体有效容积为16m3)连接为一个有效容积为32m3的事故油池系统。同时完善了相关的一、二次设备及环保设施等。 |
| 实际建设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现站内存在两座圆柱形事故油池,经现场测量计算,两座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为32m3。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联通管道,将原有两座圆柱形事故油池连接为一个事故油池系统。本项目建成后,变电站内最大主变(1#主变)油重为22.47t(25.11m3),低于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能满足规范要求。原有事故油池采用“上进下出”式油水分离工艺,且其防腐防渗性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为优化无功补偿效果及便于工程实施与运维管理,将原1×6012kVar+1×4008kVar电容器组调整为2×6000kVar,补偿总容量基本等效,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项目配套设施,本工程**1个消防沙池和1间消防间,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 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 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生态破坏,保护好生态系统、动植物多样性,防止扬尘污染、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造成污染。结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T1113-2020)等规范要求,****电站内施工,做好施工区排水工作,工程开挖、回填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采用防雨布遮盖,弃渣及时清运至合法的处置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破坏的场地进行硬化。 ②废气: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防尘布防尘、维修保养器械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 ③废水:避免在雨季施工,防止事故油池积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器件,防止跑、冒、滴、漏油;施工人员产****电站现有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站外国****公司大学生公寓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过程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轻拿轻放;****电站内运行,****电站围墙进行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以及中午12:00~14:00期间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工期时长,尽快完成施工作业。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机械设备以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主变采用低噪声级的变压器控制设备声源,合理布置主变位置,****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⑤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方及****政府指定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拆除****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拆除工程若因漏油而产生的含油棉纱手套等交由具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变电站产生的废冷却绝缘油、废过滤油渣、废铅蓄电池等危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由施工单位带走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却绝缘油、废过滤油渣、废铅蓄电池、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危废废物不在站内贮存,即产即运,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⑥电磁环境: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小于评价标准限值。****电站****电站主变及配电装置,加强日常维护,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电站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⑦风险:**3号主变集油管道,原址拆除重建事故油池,将其容积扩大至25.8m3,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电站主变压器故障时,废冷却绝缘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号主变集油坑和管道至事故油池,原址拆除重建事故油池一座(25.8m3),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在散热器基座下设置集油坑,事故油池容积、贮油池尺寸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拆除重建的事故油池及**的主变油坑及其连接管防渗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对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电站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检修事故油池,防止破损,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压器冷却绝缘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格禁止冷却绝缘油的事故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电站内,在扩建主变、扩建相关间隔及电容器组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栏,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堆放在站内的土石方采取防尘网遮盖。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场地内进行了回填平整,无弃方和建筑垃圾产生。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硬化。 ②废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器械进行了维修保养;施工均在站内进行,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施工用料及开挖的土石方进行了遮盖; ③废水:施工期未在雨天进行土建施工,事故油池内未积水;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器械进行了维修保养;施工人****电站现有污水处理方式处理,施工期间未发生跑、冒、滴、漏油的情况。变电站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故未新增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外国****公司大学生公寓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④噪声: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车辆运输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了轻拿轻放;机械设备进行了定期保养;机械摆放均合理布置在站内,未在夜间以及中午12:00~14:00期间施工,施工期间依托站场围墙进行隔声。 本次新增****电站中部,主变噪声源强≤60dB(A),根据验收监测,四周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44~49dB(A)、夜间监测结果在42~46dB(A),满足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3、△6~△7)昼间监测结果为43~53dB(A)、夜间监测结果为40~43dB(A),满足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5)昼间监测结果为58~59dB(A)、夜间监测结果为52dB(A),满足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⑤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场地内进行了回填平整,无弃方和建筑垃圾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拆除的****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未因漏油产生含油棉纱手套等;事故油池无渗漏、漏油情况。本工程未发生事故漏油事件,暂无废油产生;暂无废蓄电池、变压器油滤渣、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产生;电力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变压器油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发生漏油事故,废油交该单位处置;已与**巴月坤****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蓄电池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产生废蓄电池则交该单位处置。在更换蓄电池或变压器油前联系资质单位前往站场,产生后及时收集转运。 ⑥电磁环境: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变电站厂界四周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0.511~58.15V/m,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1033~0.1468μT,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0.224~43.39V/m,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548~0.1136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频率:50Hz;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⑦风险:本项目**3号主变集油坑和管道至事故油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依托站内原有两座圆柱形事故油池,****联通管道将其连接为一个有效容积为32m3的事故油池系统,变电站内最大主变(1#主变)油重为22.47t(25.11m3),低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规范要求。原有事故油池采用“上进下出”式油水分离工艺,且其防腐防渗性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电力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变压器油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发生漏油事故,废油交该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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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四周围墙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变电站产生的废冷却绝缘油、废过滤油渣、废铅蓄电池等危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由施工单位带走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却绝缘油、废过滤油渣、废铅蓄电池、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危废废物不在站内贮存,即产即运,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 本工程未发生事故漏油事件,暂无废油产生;暂无废蓄电池、变压器油滤渣、废油漆及沾染有涂料的废容器、废刷、废抹布等产生;电力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变压器油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发生漏油事故,废油交该单位处置;已与**巴月坤****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蓄电池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产生废蓄电池则交该单位处置。在更换蓄电池或变压器油前联系资质单位前往站场,产生后及时收集转运。 |
| 1 | **3号主变集油管道,原址拆除重建事故油池,将其容积扩大至25.8m3,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电站主变压器故障时,废冷却绝缘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号主变集油坑和管道至事故油池,原址拆除重建事故油池一座(25.8m3),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在散热器基座下设置集油坑,事故油池容积、贮油池尺寸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拆除重建的事故油池及**的主变油坑及其连接管防渗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对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电站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检修事故油池,防止破损,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压器冷却绝缘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格禁止冷却绝缘油的事故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本项目**3号主变集油坑和管道至事故油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依托站内原有两座圆柱形事故油池,****联通管道将其连接为一个有效容积为32m3的事故油池系统,变电站内最大主变(1#主变)油重为22.47t(25.11m3),低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规范要求。原有事故油池采用“上进下出”式油水分离工艺,且其防腐防渗性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电力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2026年废变压器油框架销售合同,若后期发生漏油事故,废油交该单位处置。 |
| 依托现有工作人员、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配电装置、进出线、供排水、固废处理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工作人员、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配电装置、进出线、供排水、固废处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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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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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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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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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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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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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