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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我单位对下列劳务派遣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事项 | 决定文书号 | 现证号 | 申请单位(个人)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办结时间 | 有效期 |
| 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申办 | 武审批(公共服务)准许〔2026〕****0007号 | 邯武劳派【2026】004 | **** | **省**市**市**大街与****商务中心十层 | 高亮亮 | 2026年04月30日 | 2026年04月30日-2029年04月29日 |
公示期限: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15日
联系电话:0310-****696 0310-****531
监督电话:0310-****501
****审批局
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