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集团统一票务系统技术开发服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主要满足软硬件集成及系统联调需求,闸机、手持机、人脸设备、IC卡等硬件设备管理及对接,以及营销模块、商品期票等功能开发,以具体要求为准。拟引进4名中级技术开发服务人员(Java开发3名、测试工程师1名),5月起陆续进场,服务周期3至4个月,合计330个人天。
详见采购明细表:
| 技术开发服务标段一 |
|||||
| 序号 |
岗位类型 |
人数 |
时间段 |
时长(天) |
合计工作量(人天) |
| 1 |
Java开发 |
3 |
5月至8月 |
88 |
264 |
| 2 |
测试工程师 |
1 |
7月至9月 |
66 |
66 |
| 合计 |
330 |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第二批次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预算)为33.6万元。控制单价详见报价清单,供应商需在控制单价基础上报折扣率,折扣率上限为86.86%(以框架协议约定的最高折扣率为准),超出折扣率上限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须为组建技术开发服务供应商库项目入围单位。
2. 报价单位应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能力。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 报价函(格式详见报价清单);
2. 入围通知书;
3. 拟派入本项目的技术开发服务人员;
4. 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1)
(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折扣率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https://www.****.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5月6日17时30分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5月7日1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标书代写
采 购 单 位:****
地 址:**市**区**中路52****广场22楼
联 系 人:侯菲
联 系 电 话:0532-****7086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7118;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 邀请函附件 | 集团统一票务系统技术开发服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第二批次采购竞价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