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基地装修改造项目二期智能化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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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
1、前附表10.8第2点修改为“本次招标代理相关费用暂定为7万元,具体缴纳金额根据中标金额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2、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1190.725911万元,具体内容见本次澄清修改后清单控制价文件内容,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3、两阶段评审办法调整为“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业绩,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93页“工程经结算审计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收到经相关造价咨询单位、承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调整为“工程经结算审核单位审计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并且承包人将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后14天内付至审定价的97%……”
二、答疑
无。
三、其他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除本次澄清答疑内容外,其他内容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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